广东省经贸委召开酒类管理工作会议
8月1日上午,广东省酒类管理工作会议在东莞市召开。这是酒类管理和执法指导职能划转省经贸委整规办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各地级以上市酒类管理工作及省酒类检测中心负责人共30多名代表参会。这次会议召开及时,内容充实,任务明确,为进一步理顺全省酒类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一是通报近期全省酒类管理工作情况。酒类管理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省经贸委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酒类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酒类制假售假行为,净化酒类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二是讨论《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修改初稿)》。与会代表讨论热烈,认为修改条例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把酒类生产管理职能交出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根据省人大关于修改《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部分条款议案调研情况的意见反馈,代表们赞同要抓紧启动修改条例的立法工作程序,对省条例进行全面修改,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
三是布置下一步全省酒类管理工作。酒类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为适应新形势,站在食品安全工作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全省经贸系统必须继续做好酒类管理工作。一方面,抓紧修订条例,充分听取各地关于条例修改的意见,待书面意见反馈后,整规办将认真梳理,对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并将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另一方面,加强酒类管理工作指导性,增强服务意识。按照“有法必依,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全省酒类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对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进行监管。做好酒类生产企业过渡期的管理工作,在《条例》未修订前,仍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经贸部门要继续做好省证年审、换证工作。
省整规办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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